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办)办公室、林(垦殖、园艺)场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鹰人社字[2013]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我市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改制后无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市职称办申报。
二、 资格条件
1、2013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发[2005]10号)中“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2、取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外省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省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要求,不是通过条件,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把关,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才能申报。
三、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1、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
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资格起计算。
2、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未经市人保局批准延聘的人员,即使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也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四、评审通过率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实行比例控制。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比例控制,2013年评审通过率要在2012年基础上继续下降。
五、有关评审政策
1、从2013年起,留学回国人员来鹰工作3年内,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台阶”限制,按《江西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26号)申报审定专业技术资格。
2、从2013年起,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执行。
3、从2014年起,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全省开展评审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教授级讲师。
4、从2013年起,在非国有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评结合”,有关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关于全市非国有企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鹰人社字[2013]54号)执行。要规范非国有企业职称专业设置,严禁超专业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设: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林业工程、装饰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10个专业;经济系列设:工业经济、经济管理2个专业。
5、试行“考评结合”系列(专业)的,须先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方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实行评审或认定。
六、关于职称材料申报
1、按照鹰潭市职称工作的统一安排,非国有企业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31日,受理省评的高级村料截止时间为8月1日,受理鹰潭市评高、中级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详见附件一)。
2、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诚信制度。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2013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进行学历认证;申报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
3、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7号)第九条的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4、各单位申报材料由人事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至市职称办。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打印填入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二、教育系列附件三)并上报汇总表(附件四),教育系列各单位上报《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要求上报电子表格)(附件五),我股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不接受补报材料。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统一使用省厅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档案袋,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成册,并在申报材料前装有《业绩材料目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七、关于材料审核和评审的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申报工作,材料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其他有关工作
1、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人字[2008]155号)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每年10月31日前报市职称管理服,逾期不予办理。
2、继续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工作,本年度培训内容为《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从2013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二年一主题改为一年一主题,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谨慎操作,确保今年职称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1、2013年贵溪市职称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表
3、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信息表(教育系列)
4、2013年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信息表
5、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教育系列)
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
附件1:
2013年贵溪市职称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7月 | 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议 |
8月 | 8月1日前完成受理省评 高级职称材料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
9月 | 1、9月20日前完成受理鹰潭市评高、中级职称材料审核工作 |
10月 | 办理2013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考核认定工作 |
12月 | 1、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2、 总结本年度的职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