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体检公告
根据《2011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公告》要求,需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入闱体检考生组织统一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2011年市直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经笔试、面试后,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经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等原因,现确定徐伟等201
人参加体检(名单附后)。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2年3月20日(周二)7:0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市沃尔玛超市正门操场(九江市庐山南路265号)
四、体检的方法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六、体检的工作程序
1、报到。体检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集中候检。
2、审查。由资格审查和候管工作人员审查考生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3、填表。工作人员按人分发《体检表》(一份),并介绍填写方法与要求。考生在《体检表》上不得填写姓名,否则无效。同时,贴上近期免冠二寸
照片一张。4、抽签。资格审查和候管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填写抽签登记表同时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抽签号。
5、体检。考生在联络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体检。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应事先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体检组负责人。每项检查之间交接体检表由每组联络员负责,不得由考生本人自带。体检结束后,由联络员将体检表交主检医生。6、确定体检结果。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结果,作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7、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体检项目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经主检医生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8、考生体检结果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七、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3月20日(周二)7:00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2、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230元。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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