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函字〔2010〕662号
抚顺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抚顺市清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请示》(抚卫发〔2010〕4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报材料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厅批准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的资质,有关项目和范围见资质证书。请你局加强对其开展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复。
(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卫生 监督 管理 批复
抄送:清原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室2010年11月29日印发 )
( 校对:张 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