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卫生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结合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加强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游泳场馆等单位的监管,重点对卫生许可证、公用物品消毒、游泳场馆水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实际对部分单位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建式供水等单位为重点,结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内容,重点对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供水设施、消毒产品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督 继续以打击无证行医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为重点,以群众举报为线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 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 二、职责分工 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管单位的监督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采样检测工作;各地卫生局负责管辖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市卫生局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各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曝光各种违法行为。 (三)各地要做好值班安排,严格执行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机制,做到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反应灵敏、处理到位。 (四)各地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将监督检查和处罚情况及时录入到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局法制与卫生监督处,联系人:王海光,电话及传真:83603755,E-mail:wanghg2005@yahoo。com。cn。 附件: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 |
附件: |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