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三沙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2]434号)要求,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疫苗)监管,我省拟在各市县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客户端软件和相关设备,将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延伸至医疗卫生机构,使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严格药品招标采购和合理使用管理,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请各单位认真统计系统应覆盖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市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防病机构,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农场医院),并于2012年7月3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药品招标办(见附件表格)。
邮箱:hnswstyzc@126。com,联系电话:65327330
附件:各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