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办农卫发〔2013〕2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卫生局、合管办: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3〕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