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卫发〔2007〕439号
各州(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卫生系统2007年依法治省工作计划》印发你们,望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制定计划,认真做好2007年依法治省、依法治卫工作。
附件:云南省卫生系统2007年依法治省工作计划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云南省卫生系统2007 年依法治省工作计划
2007 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创建法治云南的意见》和《云南省2006 一2010 年依法治省规划》的重要一年。为做好今年的依法治省工作并达到预期目的,根据《云南省2007 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云南省卫生系统2006-2010 年依法治省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立足全省卫生工作重点,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公正执法为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强化卫生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推进和谐云南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强化全省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对依法治省、创建法治云南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升各级卫生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水平。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公共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
艾滋病防治、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卫生工作重点,切实制定出符合我省卫生工作需要的、高质量的卫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加强依法治院、依法执业工作。开展全省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法职业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的检查和稽查工作,有效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执业行为。深入宣传卫生法制,建立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防控、依法执业的思想理念。加大卫生行政复议工作力度,正确开展行政应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好《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创建法治云南的意见》、《云南省2006 一2010 年依法治省规划》、《云南省2007 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云南省卫生系统2006-2010 年依法治省规划》。使广大干部群众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省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抓紧做好《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云南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定》的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抓紧完成《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告知随访工作规定》、《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医疗机构远程可视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需要和工作重点抓紧制定相应法规和规范行文件。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卫生厅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中的各项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管理情况的专项稽查。开展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行政执法质量考评以及全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督查。做好《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四)依法治院、规范医疗行业秩序。制定和实施《云南省医院评价办法(试行)》、《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准入的资格审批,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及医疗广告的审批、监管。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打非”3项重点整治工作。
(五)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做好“厅长接待日”及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六)持续开展卫生法制和卫生标准的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好 “五五”普法的学习考试。继续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世界献血日、行政复议法宣传日和纪念世界艾滋病日以及“12.4法制宣传活动日暨云南省宪法宣传活动周”等宣传活动。
(七)按照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组织卫生系统开展 “依法治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工作方法和要求
依法治省工作要紧密联系各地各单位的工作实际,采取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导、检查和督察,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要将依法治省的精神实质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特别要结合立法执法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政务公开、医德医风教育、治理商业贿赂、“法律六进”等活动、将依法制省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上半年。各单位要根据实际认真制定年度计划,抓紧部署工作。并于2007年7月10日前将计划报省卫生厅依法治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2月前。要按照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计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2月。各单位可采取自查或组织评议的方式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总结后于12月31日前报我厅依法治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部门: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