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我县传染病性疾病的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我县医疗机构“创卫”工作取得的成果,依据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昆明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富民县卫生执法监督局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月22日至3月8日对管辖内的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置及医源性污水管理、传染病防治、隔离消毒、紫外线灯使用、临床用血、放射诊疗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类医疗机构 74家(其中县级医疗保健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含分院 7 家,村卫生室 61 家、民营医院2家、个体诊所2家)。3月9日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医疗监督处对我县进行抽查,共抽查5家(县医院、疾控中心、永定分院、捷丽亚医院、民爱医院)。在监督检查期间取缔无证牙医2起,没收了全部诊疗设备药物。现将检查情况梳理汇总如下:
一、 永定街道办事处辖区
检查卫生院2家(大营卫生院、永定卫生院分院),23家村卫生室。情况如下:
永定卫生院分院:
1.医疗废物暂贮间无消毒设施,未达五防要求(防鼠、防蝇、防蟑螂、防渗漏、防盗);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没有警示标识,无医疗废物移交记录;
3.建议加强传染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知识,发现传染病及时按报送程序进行上报,不出现瞒报和漏报;
4.建议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对乡村医生强化培训学习和技术指导,并督促完成整改。
大营卫生院: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要求严格按照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不能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医疗废物暂贮间无消毒设施,未达五防要求(防鼠、防蝇、防蟑螂、防渗漏、防盗);
3.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和技术指导,并督促完成整改。
河东村卫生室: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处置记录不全;
松林村卫生室:
1.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处方上药品没注明用法和用量;
2.存在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
永安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要求严格按照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
2.存在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没有警示标识,处置医疗废物登记不全;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4.传染病知识宣传力度不够。
黄坡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存在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没有警示标识;
3.治疗室消毒液标签标识不全;
4.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元山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没有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仓前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没有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麦场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没有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西邑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没有专用的利器盒;
4.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北邑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没有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紫外线灯管使用累计时间超过1000小时;
4.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瓦窑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北营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5.紫外线灯管未定期用95%的酒精擦试,没有记录。
南营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过校验期限;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4.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5.紫外线灯管未定期用95%的酒精擦试,没有记录。
拖担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4.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5.传染病管理资料不完善。
清河村卫生室:
1.使用过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紫外线灯不能正常使用,没有记录;
4.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5.专冰疫苗的冰箱内有生活物品(全是西瓜);
6.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7. 传染病管理资料不完善。
龙马村卫生室:
1.使用过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紫外线灯不能正常使用,没有记录;
4、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5.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兴贡村卫生室:
1.使用过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4.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白石岩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使用过期的消毒液浸泡血管钳;
4.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5.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麦竜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更换的起止日期和签名);
5. 传染病管理工作不完善。
三村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4.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
5. 传染病管理资料不完善。
茨塘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4.紫外线灯管使用的累计时间没有记录。
东元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执业地点开展执业活动;
2.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3.紫外线灯不能正常使用,没有记录;
4.紫外线灯的使用、记录不规范。
大营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标识的日期与记录本上的不一致;
5.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奎南村卫生室: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执业地点开展执业活动;
2.治疗室没有紫外线灯;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5.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二、赤就镇辖区
赤就镇检查1家卫生院,10个村卫生室。存在问题如下:
赤就镇卫生院: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不能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医疗废物暂贮间无“警示标识”,未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和技术指导,并督促完成整改。
阿纳宰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卫生室负责人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不一致;
2.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配制使用不规范;
4、治疗室没有紫外线灯。
普黑泥村卫生室:
1.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平地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普桥村卫生室:
1.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治疗室内没有专用利器的容器;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东核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紫外线灯管使用的累计时间没有记录;
4.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咀咪哩村卫生室:
1.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龙潭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几把血管钳浸泡在一个泡钳桶内;
4.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赤就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永富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治疗室内无损伤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的专用容器;
4.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玉屏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三、罗免镇辖区
罗免镇检查1家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情况如下:
罗免彝族苗族镇中心卫生院: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无医疗废物暂贮间;
2.医疗文书书写、使用不规范;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建议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和技术指导,并督促完成整改落实;
5.建议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建立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
糯支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4.紫外线灯管未定期用95%的酒精擦试,没有记录;
5.传染病管理工作需完善。
麦加营村卫生室:
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小甸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治疗室内没有专用医疗废物的污物桶;
4. 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几把血管钳浸泡在一个泡钳桶内;
5.传染病管理文书不齐全。
麻地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4.消毒液配制、更换工作不规范;
5.传染病疫情自查和上报工作不规范。
西核村卫生室: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罗免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不齐全。
者北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治疗室内没有专用医疗废物的污物桶;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不齐全。
则核村卫生室: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高仓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四、东村镇辖区
东村检查1家卫生院,7 个村卫生室,情况如下:
东村镇卫生院:
1.《医疗执业许可证》需及时变更负责人,严格按照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不能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贮间未达“五防”实施要求;未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和技术指导,并督促完成整改。
东村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不齐全。
中民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治疗室内没有专用利器的容器;
4.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几把血管钳浸泡在一个泡钳桶内。
祖库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治疗室内没有专用的医疗废物污物桶;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几把血管钳浸泡在一个泡钳桶内;
4.紫外线灯不能正常使用;
5.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未分类摆放,存在过期药品;
6.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石桥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配制、使用不规范;
4.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杜朗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 消毒液配制、使用不规范;
4.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乐在村卫生室:
1.卫生室负责人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不一致;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不如实登记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日期提前登记);
4.医疗废物露天存放、暂存实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5.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新庄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4. 消毒液配制、使用不规范。
五、款庄镇辖区
款庄镇检查1家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情况如下:
款庄镇中心卫生院: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不能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医疗废物露天存放,暂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未设立警示标识,未达“五防”设施要求,未定期进行消毒;
3.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4.注射室内两盏紫外线灯不能正常使用;
5.建议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建立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
拖卓村卫生室:
1.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发现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补偿登记册”来代替门诊日志;
2.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紫外线灯不能正常使用,没有记录;
4.传染病管理及资料不规范。
新民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紫外线灯管使用的累计时间没有记录;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徐谷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多宜甲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治疗室内没有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青华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使用不规范;
3.存放疫苗冰箱温度监测及记录不规范。
青平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没有门诊自查记录;
3.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马街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3.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
热水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3.消毒液配制使用不规范。
六、散旦镇辖区
散旦镇检查1家卫生院,4个村卫生室,情况如下:
散旦镇卫生院: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贮间未设立警示标识,未达“五防”实施要求;未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2.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3.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和技术指导,并督促完成整改落实。
翟家村卫生室: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2.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配制人),消毒液计量不够,
3.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4.传染病管理不规范。
沙营村卫生室(马建宝):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更换的起止日期配制人)
4.紫外线灯管使用不规范(灯管定期用95%的酒精擦试和灯管使用累计时间没有记录);
5.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特别突出;
6.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沙营村卫生室(赵梓亦):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消毒液使用不规范,计量不够;
4.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汉营村卫生室: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悬挂于明显位置,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紫外线灯管使用不规范(灯管离治疗台太高,达不到消毒效果);
4.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
散旦村卫生室:
1.开展诊疗活动未穿戴工作衣帽;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未在48小时内处置,记录不全;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登记不全,有空项。
七、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富民县人民医院: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不能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不能反复使用;
3.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4.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污水中余氯量监测、粪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监测。
另外,市卫生执法监督局抽查时也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需一并进行整改。
富民县妇幼保健所: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不能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建立健全所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医疗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医疗废物与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卫生执法监督局抽查时也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请立即进行整改。
八、民营医院
富民捷莉亚医院:
1.医疗废物暂贮间未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与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
2.该院未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送医疗废物;
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建立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使其能正常运转。
另外,市卫生执法监督局抽查时也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需一并进行整改。
富民民爱妇产医院: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3.将医疗废物与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
4.未设有医疗废物暂贮间;
5.消毒液标识不齐全(未注明消毒液的名称、浓度、效期、配制人);
6.紫外线灯管未定期用95%的酒精擦试,没有记录。
另外,市卫生执法监督局抽查时也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需一并进行整改。
九、个体诊所(2家)
济生堂诊所:
1.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资料不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无记录),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未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做好该诊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3.未规范使用紫外线灯(瓦数不够);
富民西华医疗门诊部: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未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科室,配备相应卫生建设人员几设施设备;
3.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4.医疗废物暂贮间未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未达“五防”设施要求,医疗废物与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