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玉溪市采取多项措施,贯彻执行《条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人员准入及配备
(一)推行基层医疗综合改革,调动工作积极性
我们将在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综合改革,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具体做法:
一是核编定岗,实行全员聘用。
二是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三是实行绩效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
(二)加强对村医的管理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活动。于2004年开展了第一次首批乡村医生注册工作,2009年开展了第二次乡村医生注册工作。第一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对象和条件:2003年8月5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乡村医生,已取得《云南省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2004年6月30日前取得《云南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的;按照《云南省村级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取得“乡村医师”和“乡村
主治医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今后,新进入乡村医生队伍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以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步伐。
二、关于农村卫生投入问题
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配套措施,中央、省、市、县区加大了农村卫生投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服务条件逐渐改善。一是投资35515 万元,开展了69个卫生院、362个村卫生所、8个医院、3个社区卫生中心、1个市级医疗机构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228831㎡。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配备。市级财政投入专项经费,装备75所卫生院常规医疗设备设施632台(件),为61所卫生院配备救护车;云南省2008年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设备购置项目,投资628万元,为53所乡镇卫生院安排设备495台(件);中央财政补助云南省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安排资金850万元,为74个乡镇卫生院配置救护车、设备购置和更新。2010年省级财政补助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置项目,安排资金165万元,8个卫生院按照“填平补齐、够用适用”原则,由县级统一组织招标采购所需基本医疗设备。三是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2003至2010年,省、市投入建设资金1085万元,对362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新建、改扩建。市级财政投入124万元,装备622个村卫生所计划免疫冷链冰箱和妇幼保健必备
器械6590台(件)。争取中央和省村卫生室设备能力建设项目经费314.5万元,为629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5000元的标准),配置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设施设备。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投入,规范对村卫生室的建设。这些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和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村卫生室设施状况。
2011年积极争取中央、省建设项目,继续做好乡村机构基础建设工作。将对1个县级医院、1个中心卫生院、84个村卫生室进行基本建设;完成9个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完成250个村卫生室中医基本设备配置项目;增加投入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
玉溪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