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推动卫生行业有效地进行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1126号)要求,对县级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运营的卫生信息系统(包括:门户网站,邮件系统,财会系统,办公系统,数据管理系统,各类业务管理系统等)进行调查,请认真填写调查表,加盖公章。各市卫生局负责收集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可在
http://www.gxws。gov。cn/下载专区下载),并于6月5日前通过卫生厅信息综合平台发送给信息中心谢建光,或者通过快件邮寄至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联系人:谢建光地 址:南宁市
桃源路35号(邮编530021)电话(兼传真):0771-2811550
附件:卫生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