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广西卫生人才网 > 南宁 > 正文
转发自治区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南宁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6 字体: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好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等情况,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的宣传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统计报表(见附件1)、相关图片资料等报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南宁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汇总后于6月22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

联系人:市卫生监督所 周杰、汪翔

联系电话:2435602,2435214(传真)

电子邮箱:nnswsjds@yahoo。cn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卫生  饮用水△  宣传周△  通知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


     (OA传输)


南卫监督(2012)33--转发自治区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定稿)

相关文章
 诸暨卫生网:诸暨市厚德堂药业有限公司中医
 嘉善卫生人才考试网:2013年度嘉善县基层医
 合肥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
 琼中卫生信息网:琼中卫生信息网使用手册
 路桥区医考中心: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公示(八)
 海曙区人民卫生网: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