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卫发〔2007〕188号
灵山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和镇
卫生院管理推进年专项督查的通知
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
根据《灵山县卫生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实施方案》和《灵山县镇卫生院管理推进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好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和镇卫生院管理推进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2月上旬,由县内两个二级医院有关专家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县属二级以下医疗单位和镇卫生院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县属二级以下医院、各镇卫生院。
二、督查内容及方法
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是依照《钦州市“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进行,分为医院管理、医疗管理(含医疗、感控、护理)、财务管理、医疗服务与医德医风管理,综合质量管理指标五大部分,总分为1000分,≥900分为“优秀”,750—899分为“合格”,<750分为“不合格”。
镇卫生院管理推进年的督查是依照《钦州市乡镇卫生院管理推进年考评验收标准》进行,分为行政管理,院容院貌,科室设置及设备配置、防保人员配置、依法执业规范行医,技术水平、医德医风、各项量化指标等八大部分,总分为1000分,≥900分为“优秀”,750—899分为“合格”,<750分为“不合格”。
方法:对照标准逐项逐条督查评分,在督查期间,将同时进行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三、时间
2007年12月上旬,具体分组和进点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业务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将有关标准印发全体医务人员组织实施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照标准组织准备好相关资料,要分别打印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和镇卫生院管理推进年汇报材料各1份,交督查组带回县卫生局。
五、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县卫生局下发督查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这次督查成绩最差的单位及年终市、县目标管理考核医疗质量评分最低的单位,我局将比照计免工作问责制的规定分别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灵山县卫生局
2007年11月26日
关于开展“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和镇
卫生院管理推进年专项督查的补充通知
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
根据《灵山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和镇卫生院管理推进年专项督查的通知》(灵卫发[2007]188号)的要求,经局研究决定,组织专家督查组对全县县属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镇卫生院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5日-----12月11日。
进点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人员分组及负责督查单位
第一组
组 长:韦念深 灵山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海业 灵山县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妇幼保健股副股长
成 员:郑文喜 灵山县人民医院质控科副主任
范小杏 灵山县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陈振建 灵山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劳建辉 灵山县卫生局审计股股长
负责督查单位: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石塘镇、平山镇、佛子镇、丰塘镇、新圩镇。
第二组
组长:梁崇业 灵山县卫生局医政与基层卫生股股长
成员:施 权 灵山县中医院质控科主任
覃明兴 灵山县人民医院院感科副主任
李春兰 灵山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
黄开林 灵山县卫生局审计股干部
负责督查单位:太平镇、沙坪镇、烟墩镇、平南镇、旧州镇、檀圩镇、县红十字会医院。
第三组
组长:陈群昌 灵山县卫生局医政与基层卫生股副股长
成员:潘有平 灵山县中医院内二科副主任
陆湖清 灵山县中医院康复科护士长
姚瑞东 灵山县中医院药剂科主任
吴志风 灵山县卫生局审计股干部
负责督查单位:文利镇、武利镇、伯劳镇、三隆镇、那隆镇、陆屋镇、灵城镇。
三、要求
(一)参加督查组人员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认真做好此次督查工作;
(二)参加督查组人员请于2007年12月3日下午3时30分到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开会。
灵山县卫生局
200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