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农〔2014〕147号
关于印发2014年药品数据中央项目乡镇卫生院骨干
急诊急救临床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2014年中央项目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临床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8月15日
2014年中央项目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临床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项目乡镇卫生院骨干和村卫生室人员急诊急救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农秘〔2014〕8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急诊急救临床技能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生对主要急危重症的识别与抢救处理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生对村卫生室的指导能力;训练乡镇卫生院医生正执业兽医确的临床思维方法,提高他们对常见急诊的分析、鉴别诊断和救治能力。
二、培训医院及资金分配
全市共培训乡镇卫生院骨干45名,其中凤台县15名,毛集区3名,潘集区10名,谢家集区9名,大通区3名,八公山区3名,田家庵区2名。全市4家二级以上医院承担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临床技能培训,分别是淮南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淮南朝阳医院、淮南新华医疗集团北方医院、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分配见附件1)。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技能培训经费,按照培训人员每人328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到各技能培训医院,从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安徽省乡镇卫生院骨干培训资金中划拨。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技能培训采取急诊和病房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急诊病人的接诊和处置、常见急诊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原则以及常见危重症的临床急救。其中,应安排院前急救10天,急诊接诊及抢救室36天,观察病区及重症监护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轮转学习36天。具体培训内容见《2013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请从安徽省卫生厅网站下载)。操作技能培训必须掌握的急救操作技术(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乡镇卫生院骨干参加在线视频系统理论培训,同步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操作技能培训。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技能培训共656学时(82天),培训阶段从2014年8月25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
五、实行培训工作责任制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临床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参加临床实践。根据省卫生厅科教处有关文件负责市级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
县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骨干急诊急救临床技能培训项目组织、人员通知、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制定村卫生室人员急诊急救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卫生局及省卫生厅。实行局长负责制,确定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安排村卫生室人员进行理论视频学习或集中授课,组织人员操作技能培训,负责理论知识在线考试以及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培训医院:负责安排好带教师资和必须的教学、生活条件;认真做好培训计划的制订、课程安排;要严格考勤,保证学时,建立健全相应考核制度(包括日常考勤、出科考核等)。培训结束时要进行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建立学员培训档案,以备检查。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培训医院将培训结果报送派出县(区)卫生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管理,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市卫生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各县(区)卫生局负责人员选派和监督;培训医院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考核、总结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按照财政厅、卫生厅《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批、使用,切实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足额到位,不得挪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工作资料的整理,完整保存资金使用的原始账目和票据,以备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附件:1.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乡镇卫生院骨干技能培
训医院分配表
2.乡镇卫生院必须掌握的急救操作技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