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检查各单位对年初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市卫生局决定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08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拟定于2008年12月25日-31日,每个单位1天。
二、考核范围:10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内蒙古林业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林业防疫站和市蒙医医院因纳入市卫生局管理时间较短,今年暂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考核内容:2008年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考核组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有关资料和部门(科室)。
五、评价办法:根据责任状内容分项考核,总分为1000分。市卫生局将按照总得分情况,对整体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评定为实绩突出单位。
本次考核由市卫生局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各项考核准备。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