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10〕193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卫农字〔2010〕5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机构、编制和岗位核定工作。2010年7月26日前完成苏木乡镇卫生院机构职能核定和定编定岗及人员聘用工作,并将苏木乡镇卫生院机构职能核定和定编定岗及人员聘用工作情况报市卫生局农卫科。按照每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城区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村卫生室的原则,2010年8月16日前完成嘎查村卫生室的认定工作,确定政府支持的嘎查村卫生室名单,并将其人员全部由所属卫生院管理,实行聘用制度。
二、尽快完成收支核定,落实补助经费。2010年7月26日前完成苏木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和支出核定,并将苏木乡镇卫生院收入和支出核定情况(附件3)报市卫生局农卫科。市卫生局将对各地收支情况与药品零差率销售日报表进行核实。7月底前,政府对收支差额给予补助,并按月预拨经费保障正常运转。2010年8月16日前将政府支持的嘎查村卫生室补助按标准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卫生局农卫科。市卫生局将对各地补助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三、2010年8月16日前,将本旗县区核定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设置情况填列《包头市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包头市嘎查村卫生室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报市卫生局农卫科。
四、到2010年9月底前全市所有旗县区全部实行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对未实行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的旗县区,市卫生局将不予拨付2010年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以上工作内容(包括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均须按时报至市卫生局农卫科。
联系电话:2522991 传 真:2529915
电子邮箱:ytjl2007@126。com
联 系 人:王艳玲
附件 1:包头市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登记表
2:包头市嘎查村卫生室基本情况登记表
3:包头市苏木乡镇卫生院收入支出核定表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