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标准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标准的通知》(内卫监字〔2009〕9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该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要对各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