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10〕120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将在6月7日—9日进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市卫生局制定《包头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卫生保障工作。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包头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卫生保障工作,保证考生的身体健康,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高考学生身体健康,保障高考顺利进行为宗旨,切实抓好高考期间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确保2010年我市高考工作圆满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各项任务的完成,市卫生局成立高考期间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德俊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邬建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安凤岐 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李俊峰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康智平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谢义峰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本次卫生保障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工作目标
确保高考期间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成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高考期间卫生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旗县区卫生局要向所辖考点派驻卫生监督员,对于外来考生集中住宿的宾馆饭店要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认真落实食品卫生、饮用水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以及开展相应的医疗服务和救治工作。
(三)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和疑似传染病疫情时,要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并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四)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高考卫生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予以解决。
五、工作重点
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按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自身卫生管理;二是认真做好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三是保持食品生产、加工、制作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有上、下水管道,有防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操作间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禁止使用“毒鼠强”等剧毒灭鼠药物;四是坚持食品原料质量检查制度,购进的各类食品和原料必须清洁、新鲜,严禁采购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原料。凡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原料、调味品、酒类及饮料,必须贯彻执行进货索证登记管理制度,杜绝使用“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超期食品;五是餐厅、厨房所使用的容器、盛具、餐饮具等不得破损,要清洁干净,并严格消毒,餐饮具消毒合格率应达100%;六是各餐厅、厨房冷藏设施应清洗干净,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餐桌上供应的新鲜时令水果必须洗净后方可上桌;七是客房等公共场所使用的桶装纯净水、矿泉水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及合格的检验报告;八是不用发芽土豆和四季豆,豆浆应煮沸5分钟以上,各餐供应的熟肉制品、海产品必须煮熟煮透,加工后存放时间超过4小时的卤、拌肉食品及米饭等,必须重新加热处理后方可食用,禁止供应隔夜的熟食品和外购熟食品,主食应现做。采购的蔬菜必须经充足浸泡、洗净后方可使用;九是客房等公共场所供客人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必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