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便函〔2010〕90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按照《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细则(试行)》(包卫发[2010]79号)和《关于加快苏木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包卫发[2010]83号)的要求,各旗县区卫生局年中应对辖区内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并填报《2010年1-6月包头市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各旗县区卫生局于2010年7月18日前,将2010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结果和《2010年1-6月包头市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农卫科。
联系人:吴丽娟 联系电话:2522991
传 真: 2529915 邮 箱:wsjnwk607@163。com
附件:2010年1-6月包头市苏木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统计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