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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须知(2006.11.13)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7 字体:


网上报名只是预报名,考生必须在12月10日前,持已填写完毕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系统已提供打印功能)、相关证件和报名费用到所在地旗县区卫生局进行确认工作,确认后才能完成2007年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否则视网上报名无效。

1、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所在地旗县区卫生局进行确认工作。

2、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从2006年11月15日开始,其中11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网上填报信息时间 , 12月1日至12月10日为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3、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操作详见 《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免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到报名界面。按要求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选择所在考区考点(考区:内蒙古自治区,考点:包头),填写完毕后提交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持该申报表到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处审核盖章。

5、请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考生对自己用户名和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6、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只能为一个人报名,不支持多人同时使用。

7、考生成功保存个人信息后24小时内,报名系统将发送免费短信通知到报名考生的手机号码。

8、如需修改个人报考信息,可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以自已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保存后必须重新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9、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再次报考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实现滚动计算。

10、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旗县区卫生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11、考生的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名信息将不再允许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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