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发〔2012〕234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日,黄河包头段过境流量大,水位高、持续时间长,我市面临的防洪抢险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抢险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一)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进入防汛卫生应急工作状态。要把防汛抢险医疗卫生保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单位领导一把手负责制,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早预防,制定和完善防范应对方案、措施,全力实施,确保在发生灾害时能够准确、高效的实施医疗救护,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建立完善的防汛应急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医疗救护应急预案,预案要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随时准备开展防汛医疗卫生救援。医疗救治队员24小时待命,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救护车保证正常使用,除急诊急救出诊外,不能离开医院,驾驶员做好随时准备应急救援的调度。
(三)全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紧急情况下正常、高效运转,避免设备故障给防洪抢险救援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医疗机构要备好急救药物、器械、设施、病床、担架、救护车辆等物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准备好充足的防疫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确保应急状态下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
(四)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汛应急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办主任、医疗卫生救援队成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同时要增强维稳意识,加强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反恐怖等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
二、加强防汛医疗卫生救护队建设
一是防汛医疗救援队建设。各旗县区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由旗县区卫生局统一调度,保障当地抢险部队和群众的医疗救护。市级医院各组建两支医疗抢险救援队伍,每组救护队人员不得少于10人,队长1名,外科医生2人,内科医生2人,骨科1人、皮肤科1人,护士3人。市级医疗救援队伍做为机动医疗抢险救援队伍,由市卫生局防汛医疗救护指挥部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动。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医疗救援队伍保障本企业防汛抢险机动队的医疗救护,非常情况下执行市卫生局防汛医疗救护指挥部下达的紧急命令。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动队建设。由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饮用水、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负责防洪灾害期间和灾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与处置、指导灾区环境消杀、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等工作,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环境、饮用水监督采样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把卫生防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120医疗急救队建设。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全市120救护车的调度指挥,转运现场病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等。
三、应急处理程序及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接到防汛抢险医疗救援命令后,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启动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做好接收转诊伤员的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收伤员,指定专人将当天接诊伤员、用药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市卫生局应急办,电话(传真):2529933。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办接到防汛抢险医疗救援指令后,要注意明确需救援的详细地址、人员受伤情况及受伤人数,并立即通知带班领导和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并按指令准确发布命令,派医疗救护队前往救援。
(三)接收命令的人员和单位,必须立即到达指定地点,不得延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必须向市卫生局防汛医疗救护指挥部报告。
包头市卫生局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