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12〕98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内卫应急字〔201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经旗(县、区)自评合格后,将相关内容于2012年5月13日前上报至市卫生局应急办
(内卫应急字〔2012〕413号请从卫生厅网站文件通知栏目下载)联系人:李树依联系电话:2529933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