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通辽市卫生系统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十项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服务过程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有关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收费等事项采取公开栏、明白卡、服务指南及网络发布等形式,逐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结果公开。
三、坚持院务公开制度。各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药品和医药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四、坚持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参与权;为患者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做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治愈好转率达到95%以上。
五、二级以上医疗单位100%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保目录药品80%以上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加强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管,有效解决药价“虚高”,减轻患者负担。
六、进一步加大医疗、食品市场整治力度,认真开展“卫监打非”系列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加工食品等不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
七、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和医德医风教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纠正卫生行业收受红包、索要吃请以及医疗服务中乱检查、乱开药和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行为。
八、拒收开单提成费、药品临床促销费和各种形式的回扣。如发现厂家医药代表到医院进行促销活动,或某种药品价格异常增高,立即终止与该厂家的供销合同。
九、进一步完善落实首诊、首办负责制,绝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服务对象。实行卫生许可限时制,接到从业单位的申请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卫生许可决定。
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监督效能,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通辽市卫生局监督举报电话:8218495。网上举报信箱tlswsj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