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保障)局,内蒙古卫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现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加强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考办发〔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