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47号)精神,经宁夏卫生系统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自治区卫生厅2009年11月12日研究,拟推荐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银川市卫生局、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固原市卫生局为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自治区人民医院骨科主任温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丽、自治区血液中心主任刘庆武、银川市中医医院院长谢振华、西吉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单玉兰、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先明、中宁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万忠玉同志为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9年11月12日-11月18日(不含休息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11月18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厅反映。
通信地址:宁夏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0951-5054491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