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地区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总结2010年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工作,部署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有关工作,全区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厅指导办”)拟于5月9日召开“全区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启动暨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传达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总结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部署2011年全区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行业指导工作和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有关工作。
(三)经验交流。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1年5月9日15:00时在卫生厅三楼多功能厅召开,会期半天,5月9日下午14:00时卫生厅三楼报到。
三、参会人员
(一)五市卫生局党委、医科大学总医院党委书记和党办主任。
(二)各市、县(区)卫生局局长,五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长,县级综合医院院长、银川地区民营医院院长。
(三)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办主任,厅机关党总支书记。
(四)厅机关各处(局、室)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辖区所属单位负责人如期参会。
2.发言单位于5月5日前将定稿发言材料、PPT报创先办。
3.参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4.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5月6日前由各市统一汇总后报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
联 系 人:张晓斌、马晓燕
电 话:0951—5054133、5054815
传 真:0951—5066270
电子信箱:
nxwstzsjgdw@126。com,nxwstmxy@126。com
全区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