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已基本结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确定898人为拟聘用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可与当地卫生局联系,也可直接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反映。 公示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及时办理人员聘用手续。2011年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补录阶段拟聘用人员待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6 自治区卫生厅:(0951)5054035 特此通知。
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