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四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宁财、〈社〉指标[2011] 843号),我们制定了《2012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宁夏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2012年宁夏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四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更好的提高农村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卫生人员业务培训,使我区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制定《宁夏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人员,正确掌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10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有关的知识技能、政策和公共卫生管理知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 师专业知识,促进药品合理应用,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对应急基本知识学习,推动农村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药师人员培训 培训重点:药学基础知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政策;合理用药专题讲座;药事管理技术规范;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药房规范化管理等内容。 (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管理。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0.卫生监督协管。 11.应急基本知识培训。 三、实施方式和培训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药师人员培训 由自治区卫生厅集中组织培训,培训采取面授、讨论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10天。 (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培训 1、培训分理论学习和进修学习实践两个阶段完成,共130天。理论学习35天,280学时;进修学习实践95天,760学时。 2、银川等五市卫生局组织所辖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各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 理论学习。采取视屏教学,课件和教材由卫生厅统一提供,市卫生局组织集中培训。 进修学习实践。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在所辖市的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健康教育所、卫生监督所和条件具备的乡镇卫生院轮转学习实践,同时要安排责任性强、有带教能力的老师进行辅导,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三)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1、培训采取集中理论授课和学习实践两个阶段,共5天。集中理论授课4天,计30学时;学习实践培训1天,计8学时。 2、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村卫生室全员培训。集中理论授课和学习实践培训,采取多点集中方式进行,同时安排有能力的老师带教和辅导,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视屏教学课件和教材由卫生厅统一提供。 四、考核方法 (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培训结束,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出题,银川等五市卫生局组织人员考试。 (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结束,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出题,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人员考试。 五、计划培训人数3019人 (一)乡镇卫生院药师人员培训203人。 (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203人;村卫生室人员培训2613人。 1、银川市培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35人。 2、银川市培训村卫生室人员326人。 (1)兴庆区村卫生室人员45人。 (2)金凤区村卫生室人员30人。 (3)西夏区村卫生室人员31人。 (4) 贺兰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61人。 (5)永宁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84人。 (6)灵武市培训村卫生室人员75人。 3、石嘴山市培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23人。 4、石嘴山市培训村卫生室人员215人。 (1)大武口区村卫生室人员17人。 (2)惠农区村卫生室人员42人。 (3)平罗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156人。 5、吴忠市培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43人。 6、吴忠市培训村卫生室人员638人。 (1) 利通区村卫生室人员97人。 (2)同心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256人。 (3)青铜峡市培训村卫生室人员95人。 (4)盐池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100人。 (5)红寺堡开发区培训村卫生室人员90人。 7、中卫市培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40人。 8、中卫市培训村卫生室人员459人。 (1) 沙坡头区村卫生室人员152人。 (2)中宁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131人。 (3)海原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176人。 9、固原市培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62人。 10、固原市培训村卫生室人员975人。 (1)原州区培训村卫生室人员245人。 (2)西吉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312人。 (3)隆德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140人。 (4)泾原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109人。 (5)彭阳县培训村卫生室人员169人。 六、要求 (一)统筹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要根据“宁夏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结合本辖内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现状,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计划,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 (二) 从严管理,确保培训效果。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签到登记制度和学员参加培训档案,按照文件所列的相关统计表格认真书写,做到资料完整。学员考勤和签到登记表等有关培训文书至少保存三年以备核查。 (三) 尽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加强指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培训过程中出现地参训人员到课率底,培训时间达不到标准要求,培训质量不高,认真整改,确保培训工作不走过程,落实到位。 (四) 履行制度,确保经费使用。所下发经费用于学员的住宿、餐费补助、带教费等。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另行向受训人员收取培训费,保证学员免费接受培训。 (五) 提高质量,严格考核评估。要对受训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估,并作为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农村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挂钩。 自治区卫生厅在市、县(市、区)卫生局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对整个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重点检查培训人员、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和总结,发放合格证,对完成培训任务好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附表:下载
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2.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