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相关妇幼保健院,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情况网络调查的通知》(国卫规划信息便函[2013]1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准确的填报数据。
二、为了解我区相关被调查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请各单位在调查表上报完成后再复制一份发至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邮箱(nxwsxxzx121@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情况网络调查的通知》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