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补录拟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
2011年全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补录工作已基本结束。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确定99人为拟聘用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可与当地卫生局联系,也可直接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反映。 公示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及时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51)5099016
自治区卫生厅:(0951)5054035 特此通知。
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