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2003年放射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新闻稿)
来源:宁夏卫生网 更新:2013/8/8 字体:
大 小
根据2003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卫生部组织开展了放射卫生的监督抽检。
根据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湖南、西藏、内蒙古)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结果,2003年共抽查放射工作单位13532家,其中,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销售单位163 家,应用伽玛探伤单位216家,放射治疗单位501家、放射诊断单位12652家。2002年度进行卫生审查的建设项目785项。对943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占检查总数的6.9%。其中,处罚生产销售单位10家,占检查总数的6.1 %;处罚医用X射线诊断单位860家,占检查总数的6.8%。2003年放射卫生实施的行政处罚占检查总数的6.9%,比2002年的4.0%增加了二点九个百分点。其中,对医用X射线诊断单位的处罚占检查数的6.8%,比2002年的3.7%提高了三点一个百分点。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销售单位,抽检的主要内容为生产销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是否持有查验购货方许可证、是否持有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书标注防护要求等。从抽查的结果看,各地均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率为90.2%。
对于伽玛工业探伤应用单位、医用X射线诊断单位和放射治疗单位,持有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单位数占抽查单位总数均为90%以上;按规定伽玛工业探伤应用单位为操作现场人员提供个人剂量报警仪或手持剂量仪的单位占抽查单位总数的96.3%,而放射治疗单位只占59.1%;被抽查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佩戴和体检情况,医用X射线诊断单位最低,分别是72.7%和74.9%。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