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药招办),配送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自治区药招办会同相关部门,反复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使用乡村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使用乡村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申购配送统计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