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卫明电[2011]26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卫生统计年报填报工作,按期完成年报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不包括村卫生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的填报、审核、上报工作;各医院(妇幼保健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分别填报卫统1-1表、卫统1-2表和卫统1-3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分别填报卫统1-6表、卫统1-7表。
(二)村卫生室年报表。村卫生室填报卫统1-4表,各乡镇场卫生院于2012年2月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
(三)实时报卫统2表。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实时报卫统2表人员信息的录入、补录和更新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信息)。
(四)实时报卫统3表。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实时报卫统3表医用设备的更新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用设备信息)。
二、填报方式及有关要求
登陆“http://61.49.19.178:8080/webPage/i”进行上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数据。2011年年报内容多,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报表填报工作,切实做好卫生统计年报工作,并保证数据质量,不得拒报、漏报、迟报、瞒报和误报。对拒不执行统计任务的单位及数据质量较差的单位,市卫生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曹青 联系电话:261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