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新疆卫生人才网 > 阿克苏 > 正文
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来源:阿克苏市卫生局 更新:2013/8/8 字体: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卫明电【2012】8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申报评审2012年度自治区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部分卫生专业人员,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农牧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及题型: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多选题(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和学科新进展)。

(二)考试专业级别设置:考试共设87个专业(附件1),每个专业设1个科目。考试设副高级,部分专业设中、初级三个级别。

(三)考试语种:考试语种为汉语(普通内科、护理学、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维吾尔医、维吾尔药学5个专业开设维吾尔语种)。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汉语语种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维吾尔语语种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定于7月28日进行,具体场次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人机对话考试场次及时间

场次

考试时间

第1场

7月28日

8:30-10:00

第2场

11:00-12:30

第3场

14:00-15:30

第4场

16:30-18:00

(二)、纸笔考试(维吾尔语种)场次及时间

1、纸笔考试(维吾尔语种)考试地点:喀什地区卫生学校(喀什市解放南路494号)

2、纸笔考试(维吾尔语种)场次及时间

场次

考试时间

第1场

7月28日

14:00-15:30

第2场

16:30-18:00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012年6月4日至6月14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自2012年7月20日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28日。

五、考试报名费用

按照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1]160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目70元。

六、报名及审核程序

(一)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201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二)考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三)各单位负责工作人员初审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在《2012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处签字加盖公章;

(四)各单位负责工作人员复核考生相关证件、《2012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无误,特别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语种及开设维语语种的专业名称,保证考生报考专业及语种正确无误,并让考生签字确认;

(五)各单位(市计生系统考生在本单位报名受理后)负责工作人员携带考生报名材料、考生报名信息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Excel制表(附件3)到阿克苏市卫生局进行考生报名复审;

(六)考生自行前来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受理;

七、报名材料及审核要求

(一)在报名网站打印并经单位人事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盖章的《201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具有医师(护士)资格者需提供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

八、阿克苏市现场确认审核时间

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12年6月13日):

2012年6月13日,上午:阿克苏市人民医院、阿克苏市中医院、阿克苏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阿克苏市妇幼保健院、阿克苏市计生委;

下午: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审核地点:阿克苏市卫生局医政科

审核人:吐松江·吾布力  丁江玲;联系电话:2629386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现任岗位和职务、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执业类别,保证与其报考专业、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相关文章
 尤溪医药卫生人才网:2011年招考计生、卫生
 广安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拟招聘谭树华等10
 安徽卫生人才考试网: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
 重庆人民卫生网:执业医师资格证遗失补办程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转发《中国卫生人才》杂
 海南国家卫生人才网:关于发布《职业性皮肤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