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消除卫生监督
盲区,切实保障市民健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街道卫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和《阿克苏地区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卫生监督工作,健全乡镇场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卫生监督重心下移的工作目标,根据《自治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的精神,为做好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现需各乡镇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各3名(包括各乡镇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任职条件为:
(1)热爱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工作,熟悉国家有关卫生监督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医疗卫生、法律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懂电脑会双语者优先)
(3)经市卫生局或市卫生监督所选拔,通过卫生监督执法专业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乡镇(街道)人员;
(4)能够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无行贿受贿、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能胜任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上报时间:6月6日前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办上报。
联系人:孟芸 联系电话及传真:262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