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卫字【2012】445号
关于开展阿克苏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了解和掌握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协管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深入开展,切实落实卫生监督协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2012年阿克苏市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阿克苏市2012年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办法》、《2012年阿克苏市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决定近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督查办法
采取听取各单位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督查时间
2012年11月13日-20日。具体到达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以文件为准。
(二)机构设置
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协管室设置和办公设备、卫生监督协管员服装配备情况。
(三)人员配备
应设置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名,以卫生院文件为准。
(四)制度建设
卫生监督协管必须按照规定制定统一制度牌,装框上墙。
(五)档案建设
卫生监督协管资料记录完整、规范,统一档案盒,专柜分类存放,标签醒目,做到一户一档。
(六)卫生监督巡查工作
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以巡查记录、信息报表为准检查。
(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重点督查供水单位饮用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五、督查考核组
组 长:吐逊江·吾布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琳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徐 艳(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罗 敏 (市卫生监督所行办主任)
李 竟 (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科科长)
罗玉生(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阿不都拉 (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
何旭明 (市卫生监督所许可受理科科科长)
石元业 (市卫生局疾控科科员)
六、督查结果评定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督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计入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并作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下拨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此次督查既是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生活饮用水安全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制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促进卫生监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统一标准,严格考评。督查组要严格工作纪律,对照检查标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三)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督查组要挖掘和总结各单位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整体推进全市卫生监督协管事业及生活饮用水安全的全面发展。及时收集相关资料,从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亮点特色、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撰写督查报告,督查结束后交由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市卫生局进行通报。
阿克苏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