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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巴州卫生局 更新:2013/8/8 字体: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州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生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2月28日9∶00至2013年1月16日24∶00

期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网上报名”专区,点击“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登录邮箱、设置登录密码、输入校验码后进入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打印申报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5.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6、(另请考生需记住报名时所用的报名登录邮箱用户名、密码,用笔记录在申报表背面)并用A4纸打印《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上表格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将考生所有申报材料审查盖章后方可有效。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二、现场确认------2013年1月4日至1月27日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要求安排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报考人员必须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方可完成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否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地点:库尔勒市百川写字楼三楼25号州卫生局窗口(州医院对面),电话:2612640。(周六、日原则上不办公,各县市局确认日期安排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报名要求

1、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

2、考生申报更高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应提交低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到各县市卫生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4、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5、请考生按所在单位辖区归属地到当地卫生局报名。

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护理士报名工作另行通知,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附件:1、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交报名材料须知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4、单位证明

5、各县(市)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交报名材料须知

一、申报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师、士)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专业代码:101—111(初级士)及201—215(初级师)范围内

1、《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查盖章,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

由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个科目成绩自2003年度起实行连续的两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的办法计算,故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了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为有效成绩。

按此规定来看,往届考生在报考时,如果其在上一年度所报考的专业中的四门考试科目(或当时只报了三门或两门的),出现了部分考试科目通过考试合格分数线时,而部分考试科目未通过考试合格分数线时,则其在今年报考时,须将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沿报名表左(侧底)边角对齐后贴于报名表上(不可全贴死,应可翻动),并将报名表中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如上一年度考生本人的档案号、报考专业及代码等内容),应当注意贴于报名表的一侧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不得将报名表内容挡住。

以往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今年报名时一律使用以往考试准考证上的档案号,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粘贴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历史考生只有单科成绩通过60分的才能予以滚动计算

历史考生成绩需要滚动计算的,必须提交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军官证、士兵证)(A4规格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A4规格复印件,证书内容要齐全完整,带原件核对)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专业高一级别的,还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5、单位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卫生部、人事部联合下发[2000]462号、[2001]164号文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经审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按规定格式出具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认可。个体医疗机构则由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在该个体医疗机构法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佐证情况属实)。本表内有考生承诺书,考生必须签字。

【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时须提交单位另外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报考护理专业初级(师)资格的,不但需要提交本人的卫生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简称职称证),还要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要提交复印件的一律用A4 纸复印,排放顺序依次为:,并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由所在单位或各县市卫生局加盖公章。

二、申报中级资格(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91)考试除以上材料(初级1—7内容外)还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8、报考中级资格相关专业考试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初级(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称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另报考中级资格护理专业的,除提交卫生专业初级(护理师)资格证书(简称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外,还要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2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周六、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办公)

2、地点:库尔勒市百川写字楼三楼25号(州卫生局窗口),联系电话:2612640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北京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8、19、25、26日 

8 : 30—10 : 00

相关专业知识 

11 : 00—12 : 30

专业知识 

14 : 00—15 : 30

专业实践能力 

16 : 30—18 : 00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医学教 育网收集整理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北京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8日 

9 : 00—11 : 00

相关专业知识 

14 : 00—16 : 00

专业知识 

5月19日 

9 : 00—11 : 00

专业实践能力 

14 : 00—16 : 00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事例说明材料:

考生提交证件、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报考。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公章。

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相应卫生类专业的工作,可以报名参加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

各县市卫生局及考生下载有关文件及资料的网址:/

六、考生所报考专业只限定专业代码101----391范围内专业。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特别强调身份证明必须为有效身份证件,特指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当地派出所按规定格式出具的身份证明(带有本人照片)须加盖户籍证明的专用章,其它如户口本、驾驶执照等不予认可。由于2013年笔试考试时间在2013年5月间,望各考生务必将身份证明的有效期开具至2013年6月底。

七、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1.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3年2月17-26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3.准考证打印:各考点须于2013年4月25日-5月10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人员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4.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单在考试结束2个月后按报名渠道由考点直接通知团以上单位集体领取。

各考区、考点须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八、考试报名费:初级专业士、师(101—215)每人每科50元

中级专业(301—391)每人每科70元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204

中医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附件2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民  族

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

(手工填写)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

专业知识

 

现有技术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执业类别

 




最高学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学  制

毕业学校

 

学校备注

毕业专业

 

毕业专业备注

 

工作

单位名称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限

 

申报人员签名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查
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① 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专业代码为301至360、102、202、204、367、374的专业,各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④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附件4:

单  位  证  明

 

  卫生局:

兹有我(院、所、站)正式或聘用职工 同志,在我院从事  科(或专业)医、护、药、技(士、师)岗位工作,经审核该同志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存在违反卫人发[2000]462号文《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第十二条之1—5项所规定内容。

二、存在违反卫人发[2001]164号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第十二条之1—5项所规定内容。

经我单位审核该同志符合报名条件,同意其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该同志在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或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内容属实,特此证明。

 

法人签字(或印鉴):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同时注意:

1、签字盖章单位要为以上内容负责,如有作假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个体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由所在地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法人签字处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考生承诺签字书

人参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承诺所提交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有作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日期:

附件5:

各县(市)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时间

单位

1月4日-11日

州医院、 州直民营医院

1月14日

尉犁县

1月15日

焉耆县

1月16日

若羌县

1月17日

且末县

1月18日

和硕县

1月21日

和静县

1月22日

轮台县

1月23日

博湖县

1月24日25日

库尔勒市(市一医院、二医院、社区、乡镇卫生院)

 

网上报名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013年1月4日¬—201年1月27日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2013年4月25日¬—5月26日

考试实施 2013年5月18、19、25、26日

下载: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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