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链接·政策导读
十六大以来自治区卫生事业加速发展
(原载于自治区卫生厅医改动态)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区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完善体制机制、改善设施条件、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卫生规模不断壮大,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为实现两大历史任务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卫生规模不断壮大。全区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由2001年的7309个增加到2011年的7587个,增长3.8%;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2001年的97476个增加到2011年的130604个,增长33.98%;每千人拥有医生、护士数由2001年的4.07人增加到2011年4.46人,每千人拥有医院病床数由2001年的3.5张增加到2011年的4.42张(以上数据均含兵团,不含村卫生室)。
——政府卫生投入逐年增多。全区卫生经费财政拨款从2002年的11.81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6.52亿元,年均增长25.09%。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从2002年的 44.5%下降到2010年的26.7%,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
——2002-2012年,中央共投入我区基本建设专项经费36.49亿元,用于支持我区3583个卫生项目建设。
——2003-2012年,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27.63亿元,其中中央投入100.24亿元,自治区投入27.39亿元,用于支持我区97个公共卫生项目。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从2002年的160.32/10万下降到2012年的39.45/10万;婴儿死亡率从27.42‰下降到24.84‰。
——2003年,全区仅有乌鲁木齐县、玛纳斯县、富蕴县、麦盖提县、于田县五个县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牧业人口53.76万人,参合农牧民39.16万人,参合率为72.84%。截至2012年上半年,新农合已覆盖农牧业人数1081.61万人,参合人数1078.30万人,参合率达99.70%,较2003年提高27个百分点,覆盖农牧业人口增长了20倍,参合农牧民数量增长了28倍。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截至2012年9月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减少药品支出费用1.45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全区90%以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各级政府对农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经费100%由财政负担。乡村医生待遇从2003年的80元涨到2012年的800(取得乡村医生证书)-12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上涨10-15倍(不含绩效工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15元提高到25元,服务范围扩大,服务内容增加,有力提升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能力。2009—2012年,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项目全面完成,全区累计补种454.3万剂次。完成1407.03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建档率达79.84%。全区有65.06万名老年人、130.31万名高血压患者、44.75万名糖尿病患者和1.03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累计完成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70.87万人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71.62万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37.09万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3.72万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3万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全区所有地州县市区,“逢孕必检”措施得到全面推行。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08年的40.39%提高到63.63%,共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县城)17个,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得到加强,全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活动全面铺开。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服务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提升。
——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加强,取得了2003年抗击“非典”战役的重大胜利,全区未发生一例“非典”病例;有效应对和控制了2008年全球范围暴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取得了2011年输入性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胜利,为我国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奠定了坚实基础;至2012年,全区连续19年未发生人间鼠疫疫情。免疫规划控制传染病种类从原来的6种扩大至目前的12种。全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持续维持在100%,实现了2001-2010年自治区防治规划目标。以自治区为单位实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目标。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工作步入法制轨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四免一关怀”政策在全疆范围内得到落实。
——大力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升。截至2012年,通过实施面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教育工程、面向村卫生室定向培养中等医学学历人才工程、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各类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作,为基层乡镇卫生院招录本科层次医学人才449人、专科层次医学人才4001人,中专层次医学人才5000人,为基层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合格卫生人才。
——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全区由政府举办的中医民族医疗机构从2002年的59个增加到2012年的76个,医院床位从3908个增长到11779个,中医类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2002年的4796人增加到2012年的8202人。国家和自治区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其中国家用于发展我区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经费由2002年的8466.55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4.37亿元,自治区每年拨款3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发展中医民族医药。中医民族医药特色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和特色中医民族医专科从无到有,至2012年全区已建设13个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和88个特色中医民族医专科,全区初步形成医疗、新药开发、教育、科研基本配套和中医药、维吾尔医药、蒙医药、哈萨克医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编发:马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