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正式启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为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7月24日,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启动暨培训班,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的工作人员共计75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地区卫生局副局长莎代提?艾买提同志就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进行了启动,并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各县(市)卫生局要提高认识,指派专人负责,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采取理论和实践操作相结合,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熟练操作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客户端软件,核注核销药品(疫苗),不断推进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尽快配备统一的条码扫描器和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开展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操作,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会后,地区卫生局业务科负责同志解读了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系统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并从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的入网流程、客户端软件操作使用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演示。同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现场进行了基本信息在线填报工作。
通过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是实现医疗卫生、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对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程监管的科学手段,对于加强药品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以及建立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李苗苗 玛依拉)
[编发:马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