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博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督促并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将对阜康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区卫生服务考核组成员
组 长:邹 渤
副组长:张跃天
成 员:赛 义、陈惠忠、蒋淑兰、吴德荣、唐红艳、祁正萍、
沈 奎、都晓利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公共卫生职能是其职责,阜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给予指导、帮助和支持,并督促其落实、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考核是指导、督促的方法之一,对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严格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阜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考核、验收。依据本次考核成绩,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给予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费。请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本职工作以迎接考核验收。
三、考核时间如下
社区卫生机构名称 | 考核时间 |
阜兴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7日 上午 |
畅岁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7日 上午 |
百合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7日 上午 |
博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7日 下午 |
文化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7日 下午 |
博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7日 下午 |
振兴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10日 上午 |
有色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8月10日 下午 |
博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月10日 下午 |
附: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2、《阜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标准(试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09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