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传〔2011〕2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发),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自发):
根据兵团卫生局要求,现将《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二师卫生局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
卫发明电[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发):
当前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近期各地流感疫情处于高峰,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增多,并出现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目前已进入2011年春运高峰,人员流动骤增,为做好春节和春运高峰期间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部署防控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春节和春运高峰期间人员流动骤增等情况给防控工作带来的挑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作为节日期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提前安排部署,及早排查隐患,明确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狠抓重点环节。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确保无缝衔接。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值班,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
二、加强监测,及早发现突发疫情
各地要及时掌握辖区内传染病的地区分布、重点人群分布、疫情发展趋势等疫情信息,做到心中有数。要充分利用网络直报系统,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监测,及早发现苗头,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发现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上报,同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采取综合性防控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症患者救治工作,防止疫情进一步流行蔓延。
三、认真准备,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地要针对春节和春运高峰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安排好应急队伍,落实检测试剂、耗材、抗病毒药物、疫苗、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四、积极部署,为群众提供规范的疫苗接种服务
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传染病疫情趋势和人群免疫力水平,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安排接种工作,优化接种工作时间和服务形式,为群众提供规范的疫苗接种服务,确保疫苗接种工作质量。各地一旦出现局部地区甲型H1Nl流感暴发疫情,并有扩散趋势时,经专家研判,必要时在其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接种。要继续鼓励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尤其是托幼机构儿童和妊娠妇女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甲型H1N1流感、A型H3N2亚型和B型流感三价疫苗)。
五、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患者救治
各地医疗机构要统筹做好日常医疗服务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值班力量,落实预检分诊和院内感染防控各项措施,重点加强急诊、重症监护室(ICU)等医疗工作,做好重症伤员和患者医疗救治工作。要保持“120”院前急救呼叫电话畅通,与当地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强化联动机制,发现传染病等重症病例要及时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要进一步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等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早期实施抗病毒治疗和其他综合治疗。农村、边远地区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症病例早期识别、诊治和转诊工作。
六、积极宣传,加大健康教育力度
各级各类卫生部门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手段,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充足睡眠,引导公众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尤其是做好急性呼吸道疾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告知老人、儿童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一旦出现发热、咽痛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就医。积极主动做好风险沟通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尽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