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发〔2011〕36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 “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和兵团卫生局《关于在兵团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兵卫发〔2011〕3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师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医疗卫生系统深入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是确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保证“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医疗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医疗卫生系统的“品牌工程”,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将“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院,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好一满意”活动,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1.服务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医疗机构要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时时处处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完善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质量好。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医德好。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行业不正之风;尊重患者权利,关爱患者,因病施治,严谨求实。加强医德医风和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德考评,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
4.群众满意。卫生行业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感受不断改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重点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措施,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各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关系群众利益,又关乎卫生改革发展;既关系卫生行业形象,又关乎卫生队伍建设,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既要充分肯定多年来医疗卫生系统取得的成绩,又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概括起来,要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宗旨,维护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满意、患者满意作为评价医疗卫生工作的首要标准,形成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多解难事的良好风气。坚决纠正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努力树立群众观念,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二)服务意识和方便群众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和文明用语,精简和规范就医环节,保障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方便群众就医。认真履行手术、麻醉、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告知义务,知情同意规范、及时、到位。有效解决预约诊疗、健康教育、用药咨询、诊后随访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纠正“生、冷、硬、顶、推”现象。
(三)质量意识和确保安全问题。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纠纷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保障体系。严格依法执业,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务人员“
三基三严”训练,强化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坚决纠正忽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错误思想,有效解决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诊疗行为不规范、护理人员配备不足、医院感染控制薄弱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因责任心问题导致医疗事故发生。
(四)廉洁意识和行业形象问题。要做到明是非、知荣辱、遵法纪、守信用,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严肃查处乱收费、以权谋私、以医谋私、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行业纪律,弘扬高尚医德,树立行业新风正气。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师卫生局负责对全师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指导。师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辖区内活动组织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 “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活动组织工作。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单位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十二师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见附件2)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与绩效考核、医院管理评价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充分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三好一满意”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纠建并举,注重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深入查找职工群众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整改提高。要把“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有效手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医疗卫生服务的新变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宣传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师卫生政务网将开辟“三好一满意”专栏,刊登各单位活动开展方面的相关信息。
(四)加强督导,报送信息。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机构(包括机构设置、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和实施方案报师卫生局。
各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一个月的活动进展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师卫生局并及时报送活动稿件(通过卫生网“在线投稿”报送),重要活动应随时上报。
联系人:刘振宏 胡宁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3836094
附件:1.十二师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2.十二师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
十二师卫生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十二师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全喜 师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杨旭善 师疾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杜广利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刘振宏 师卫生局主任科员
吴 刚 一〇四团医院院长
李志强 五一农场医院院长
李长辉 三坪农场医院院长
张礼江 头屯河农场医院院长
郭 峰 西山农牧场医院院长
王 新 二二一团医院院长
卢风琴 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
附件2
十二师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
根据兵团卫生局《兵团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十二师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重点是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2011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落实《十二师医院管理评价考核标准(试行)》(师卫发〔2009〕45号),将改善职工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2.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各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3.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一级医院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2011年底,各团场医院20%的病房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4.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5.因地制宜地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实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6.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各单位要按照《兵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转发,师卫发〔2010〕41号)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师将制度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已转发,师卫发〔2010〕12号),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2011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满意度调查、设置意见箱和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环节。医疗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师卫生局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我局将适时组织对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