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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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我能继续开展中医工作吗? 尊敬的领导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9年取得了中医助理医师即到我们医院工作,一直从事公共卫生工作,2011年至2012年参加了2次社区康复培训,回院后继续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并兼开展康复理疗工作。由于公共卫生事情较多,院长要求我不开展康复理疗。2013年院长却叫一个干内科的医生来开展康复理疗。因该医生注册的是临床内科,院长却要求我拿出我的个人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及社区康复培训结业证书交到万盛区医保中心备案。并且该医生已经从事了B超、心电、放射、临床内科等。现在却开展康复理疗,这种属于超范围行医吗?我喜欢中医,我不想让自己所学的东西就这样白费了,应该学以至用,我想我能继续开展康复理疗吗?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相应的教育培训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诊疗活动。但是,未经培训、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任何诊疗活动都属于超范围执业。请你与所在单位领导具体沟通,再行相应调整。 此复。 2013年7月16日 |
发布时间: | 2013-07-16 23: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