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775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出生证明打印错误 尊敬的市卫生局领导: 2012年12月4日,我在重医附二院办理出生证明,由于医院的打印错误,将宝宝名字打错,我要求换发,但医院只给划掉盖了个章,请问这样做是否有效,如果换发需要什么材料,到哪里办理?谢谢 祝好! 王爱法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王先生: 您好,针对您所咨询“出生证明”事宜,现回复如下: 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规定,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由《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换发。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
发布时间: | 2013-01-08 17:2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