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通〔2013〕8 号
我委www.med126.com对标龄满5年的放射卫生标准进行了复审,经复审,继续有效的标准为37项(附件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的标准为8项(附件2)。
附件:1.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
2.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