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831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重庆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的咨询 尊敬的卫生局同志您好: 我老婆是巴南区石龙镇农村户籍,于12月初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按照贵局发文《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方案>的通知》(渝卫妇社[2010]8号文件精神,可以申请领取该文件所述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但是我们问及石龙镇卫生院,答复说在那里生小孩在那里申报补助,我们就到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去问,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不管巴南区的,只负责渝中区的,巴南的他们不知道到那里去领取这笔钱。然后我又打电话咨询问及贵局政策法规处和农村卫生管理处,以及巴南区卫生局及巴南区计生委、医保中心均为得到肯定的答复,要么告诉我他们不清楚,要么像踢平皮球一样告诉我其他部门的电话,但始终没有得到究竟我们该找哪个机构去领取补助金。在这里我不禁要问,您们发下去的文件究竟该谁执行,一份文件发下去之后居然连政策法规科等诸多部门不知道?请问这就是下级机构执行上级文件的执行力?为百姓百事的人民公仆? 希望能在贵局得到明确答复,究竟该找那个机构去领取该专项补助金。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根据《重庆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对您咨询的事宜回复如下。 你所述情况应回到户籍所在地(巴南区)妇幼保健院领取补助。联系电话:86530123 。 2013年1月8日 |
发布时间: | 2013-01-08 17:18:16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良【监评员编号】1022【评定时间】2013-01-31 16:3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