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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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为什么各区县卫生局还没有落实该《通知》 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你好: 贵单位在2012年12月10日发布了《重庆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条明确要求:本市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定辖区内至少1所具备条件的医院承担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将定点医院名单于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转眼已经入2013年,重庆各区县卫生局没有按时遵照该《通知》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承担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医院名单。这项政策的出台是非常好的,感谢你们辛勤的努力,但是如果不能落实也等同于空中楼阁,为什么各区县卫生局迟迟没有公布医院名单,这其中是否遇到一些阻碍和困难? 就医问题不仅关乎个人,而且关乎整个感染者群体和他们家庭的幸福,还请市卫生局继续督促各区县卫生局落实该《通知》。如果政策在落实中确有困难,我和我们从事感染者工作的志愿者,十分愿意发挥我们在感染者社区的影响力,群策群力,与你们一起把重庆的艾滋工作做得更好!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2013年1月4日您在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反映的各区县卫生局尚未公布承担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定点医院的咨询,我局已收悉,目前各区县正将所在辖区定点医院已上报我局备案,我局汇总后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我们也一直非常重视和关注艾滋病群体的医疗救治,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和制度的督促落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不足之处的指正。同时我们已经主动联系您,解答您的疑惑。 重庆市卫生局 2013.1.10 |
发布时间: | 2013-01-21 10:5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