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中信箱[2012]275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儿童医院不给非编职工买住房公积金 尊敬的领导: 非常感谢你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求助信函,我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一名非编职工,在现在房价日益高涨的年代,我们单位不给买住房公积金,让我们虽然生活在城市之中,但是很难让我们真正融入城市中来,我想问:不是政府规定了必须给每位职工购买五险一金都嘛,怎么就没得这一金了啊!忘领导重视!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2012年6月5日,与来信人登记电话联系(1301839****),匿名信,不是本人,无法联系。 网上回复:1、根据来信人所反映的现象,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情况,目前五险落实比较到位,但住房公积金没有作强制性要求购买。2、是否购买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应该有明确的条款,请你检查你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购买住房公积金,如果没有请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反映。" |
发布时间: | 2012-06-27 09: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