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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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新农合如何报销 我是合川区某镇某村的人,我现在在重庆主城区某一所中学读书。我因为左耳突发性耳聋,在主城区一家二级医院看病,因为医生把我的病当成了中耳炎看了没看好,后来我又去了主城区一家三甲医院看左耳。第一次医生也把我的病看成了中耳炎没看好,经过一段时间又去该院看病,该院的另一名医生看我的病,经过确诊为突发性耳聋。该医生说我的病被前面的医生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不能医好了,后来我又去找该院的主任为我看了一下我的病,他说这病是世界难题,看不好。我再后来转到主城区另一家三甲医院看左耳,医生说我这个病要住院治疗,因为前面的医生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听力只能恢复一部分。 1、我遇到这种医生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我在我的户口所在地参加了新农合,该病的几次门诊和住院费用能报销嘛,如果能报该报多少比例? 3、什么部门管医生误诊这种事情?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 收悉您反映的相关问题。 关于您咨询的医生误诊等相关问题您可以向你就诊所在医院的医政科或你就诊地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反映相关情况尤其为您进行调节。若您对调节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就新农合报销一事应咨询您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医保办公室。 感谢您对卫生系统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日 |
发布时间: | 2012-01-03 22:56:39 |
监评信息: | 【评定等次】中【监评员编号】1022【评定时间】2012-01-09 11: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