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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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执业医师注册问题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我想请示两个执业医师注册问题,请能给予权威解答,谢谢! 1、临床类执业医师可否在只批准设置“中医科”的医疗机构注册? 2、民办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医师是否有名额限制?可否注册多个执业医师? 3、执业医师注册地点是否限制城区或乡镇?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电话回复:1、根据卫医发[2001]169号文《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2、民办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医师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3、注册地点没有限制(除乡镇助理医师)。 |
发布时间: | 2012-04-10 16:3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