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的通知
潜卫办〔2013〕144号
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潜政秘〔2013〕52号)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为切实做好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全面排查治理本系统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改,决定开展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抽调局机关工作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督查组,邀请县安监局领导担任督查指导。
第一组:
组 长:陈 倩
成 员:韩仁贵 王成材 熊晓芬 县中医院、县血防站、县卫校、新农合各一人
安监局指导:李后生
督查单位:县医院、县妇保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梅城镇卫生院、同和医院。
第二组:
组 长:周根南
成 员:夏德生 叶大林 李平生 县医院、县妇保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各一人。
安监局指导:范本志
督查单位:县中医院(含城北门诊)、新农合、县血防站、县卫校、梅城镇卫生院、红十字会医院、济民医院。
每组第一名成员为联络员,同时收集各种检查表格和材料。
二、督查内容
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帐的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制订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等;医疗安全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督查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放射品、生物等)和交通车辆、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突出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督查范围
在城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梅城镇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医院,民营医院。
四、督查方式
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简要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安监局指导。
五、督查时间
8月8日—14日,各组根据工作情况灵活安排。14日各组将督查材料交办公室汇总。
8月7日下午4:00在卫生局召开督查预备会,请县直各单位安排督查人员准时与会。
潜山县卫生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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